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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常务会 / 大写的赞!成都砍掉298项证明,再也不用证明“我还活着”了

2017-04-05 王垚 蓉城政事
同学们

还记得那些年被要求开的“奇葩证明吗?



结婚70年,还得证明“老两口是夫妻”

证明“结婚前是未婚”

河南男子为证明“我是我”京豫间奔波7趟


大家不要哭,政事君今天从成都市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一个大大的好消息!

在成都,需要村、社区开具的证明被简化到只剩15项,有298项被砍掉。

得知这个消息,政事君不禁想到那些年跑断腿的各种经历,真是一言难尽啊。而这个办法出台后,需要到社区、村委会去开具的证明材料被大大精简,办事将超级方便!


近几年,成都市陆续出台清理奇葩证明、清理不合理证明的有关政策,大批证明事项被精简。

而这一次,成都市通过的《成都市村(社区)证明事项保留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明确了哪些开、哪些坚决不能要求市民开,可谓一步到位。

前期共梳理出313项证明事项,

依法取消了298项不合法、不合理,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而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村(社区)证明、材料。

最终保留的15个事项,只占了不到5%



来看看,被砍被精简后,村委会和社区能开的证明清单还剩下什么?

成都市村(社区)证明事项保留清单


实施

5月1日起实施

清单范围以外的,不用出具了

《清单》从2017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
政事君了解到,《清单》公布后,由市政府政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,并建立退出机制,村(社区)证明事项只减不增

而对于未在清单范围内的事项,我市的各级各部门,一律不得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村(社区)证明。

确定保留的村(社区)证明事项,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017年4月28日前,按照办事指南的方式,规范文本样式、明确办理用途及法律依据,主动在其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公布,方便市民群众和村(社区)参考使用。

对于未纳入保留清单,但有关部门认为取消后存在较大监管责任的村(社区)证明事项,如资助或帮扶困难群体、部分亲属关系或身份证明等,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个人声明或承诺的方式替代村(社区)证明材料

对于在成都市以外的地区或省级以上部门办事过程中,确实要求市民群众提供的村(社区)证明的情况,各村(社区)本着方便群众和酌情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。并且,不得索要任何好处!

解读

313项证明事项

取消298项,仅保留15项

2015年7月,成都市政府开始在全市清理规范各种证明材料,但涉及到村、社区的证明事项还是过多。

因此,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民政局、市法制办组织了村(社区)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。

过程中,共梳理出313项村(社区)证明事项。成都市政府政务中心、市民政局、市政府法制办分批召集涉及村(社区)证明事项的32个部门召开会审会,对证明事项逐条审核,提出保留或取消的意见。最终,梳理出的313项村(社区)证明事项,取消298项,仅保留15项,保留事项占全部事项等比例不到4.8%。 


蓉城政事记者 王垚  实习生 邹悦 编辑许媛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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